王逸,东汉著名文学家,《楚辞章句》作者。字叔师,南郡宜城(今湖北襄阳宜城)人。安帝时为校书郎,顺帝时官侍中。官至豫州刺史,豫章太守。参加编修《东观汉纪》,尤擅长文学,所著赋、诔、书、论及杂文21篇,又做《汉诗》123篇,后人将其整理成集,名为《王逸集》,多已亡佚,唯有《楚辞章句》一种完整地流传下来了。所作《楚辞章句》,是《楚辞》最早的完整注本,颇为后世学者所重视。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曹植(192-232),字子建,沛国谯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。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,建安文学代表人物。魏武帝曹操之子,魏文帝曹丕之弟,生前曾为陈王,去世后谥号“思”,因此又称陈思王。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、曹丕合称为“三曹”,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“天下才有一石,曹子建独占八斗”的评价。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“仙才”者,曹植、李白、苏轼三人耳。
梁鸿,字伯鸾,扶风平陵(今陕西咸阳)人,生卒年不详,约汉光武建武初年,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[1] 。少孤,受业太学,家贫而尚节介。学毕,牧豕上林苑,误遗火延及他舍。鸿悉以豕偿舍主,不足,复为佣以偿。归乡里,势家慕其高节,多欲妻以女,鸿尽谢绝。娶同县孟女光,貌丑而贤,共入霸陵山中,荆钗布裙,以耕织为业,咏诗书弹琴以自娱。因东出关,过京师,作《五噫之歌》 。章帝(肃宗)闻而非之,求鸿不得。乃改复姓运期、名耀、字侯光,与妻子居齐、鲁间。终于吴。
郦炎(150~177)东汉诗人。字文胜。范阳(今河北定兴)人。曾为郡吏,州郡察举孝廉,征召为右北平从事祭酒,都不就,后患疯病。他奉母至孝,因母死而犯病,以致他的正在产儿的妻子被惊死。为妻家诉讼入狱,死于狱中。
刘秀(公元前5年—公元57年3月29日),东汉王朝开国皇帝,庙号“世祖”,谥号“光武皇帝”,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。新莽末年,海内分崩,天下大乱,身为一介布衣却有前朝血统的刘秀在家乡乘势起兵。公元25年,刘秀与更始政权公开决裂,于河北登基称帝,为表刘氏重兴之意,仍以“汉”为其国号,史称“东汉”。
刘熊渠,是汉朝宗室,汉景帝的儿子长沙定王刘发的孙子。父亲是舂陵节侯刘买,他承袭舂陵侯的爵位。他死后,谥号戴,舂陵侯的爵位由长子刘仁继承。他的庶子苍梧太守刘利是更始帝刘玄的祖父。他的弟弟郁林太守刘外是汉光武帝刘秀的曾祖父。
蔡琰,字文姬,又字昭姬。生卒年不详。东汉陈留郡圉县人,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。初嫁于卫仲道,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,后值因匈奴入侵,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,嫁给匈奴人,并生育了两个儿子。十二年后,曹操统一北方,用重金将蔡琰赎回,并将其嫁给董祀。蔡琰同时擅长文学、音乐、书法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有《蔡文姬集》一卷,但已经失传。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《悲愤诗》二首和《胡笳十八拍》。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,但“文姬归汉”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。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