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固

班固

班固(建武八年32年-永元四年92年)东汉官吏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史学家班彪之子,字孟坚,汉族,扶风安陵人(今陕西咸阳东北)。除兰台令史,迁为郎,典校秘书,潜心二十余年,修成《汉书》,当世重之,迁玄武司马,撰《白虎通德论》,征匈奴为中护军,兵败受牵连,死狱中,善辞赋,有《两都赋》等。

曹植

曹植

曹植(192-232),字子建,沛国谯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。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,建安文学代表人物。魏武帝曹操之子,魏文帝曹丕之弟,生前曾为陈王,去世后谥号“思”,因此又称陈思王。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、曹丕合称为“三曹”,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“天下才有一石,曹子建独占八斗”的评价。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“仙才”者,曹植、李白、苏轼三人耳。

梁鸿

梁鸿

梁鸿,字伯鸾,扶风平陵(今陕西咸阳)人,生卒年不详,约汉光武建武初年,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[1] 。少孤,受业太学,家贫而尚节介。学毕,牧豕上林苑,误遗火延及他舍。鸿悉以豕偿舍主,不足,复为佣以偿。归乡里,势家慕其高节,多欲妻以女,鸿尽谢绝。娶同县孟女光,貌丑而贤,共入霸陵山中,荆钗布裙,以耕织为业,咏诗书弹琴以自娱。因东出关,过京师,作《五噫之歌》 。章帝(肃宗)闻而非之,求鸿不得。乃改复姓运期、名耀、字侯光,与妻子居齐、鲁间。终于吴。

蔡邕

蔡邕

蔡邕(公元133年-公元192年),字伯喈,陈留圉(今河南省开封市陈留镇)人,东汉文学家、书法家。权臣董卓当政时拜左中郎将,故后人也称他“蔡中郎”。后汉三国时期著名才女·蔡琰(蔡文姬)之父。

郦炎

郦炎

郦炎(150~177)东汉诗人。字文胜。范阳(今河北定兴)人。曾为郡吏,州郡察举孝廉,征召为右北平从事祭酒,都不就,后患疯病。他奉母至孝,因母死而犯病,以致他的正在产儿的妻子被惊死。为妻家诉讼入狱,死于狱中。

蔡文姬

蔡文姬

蔡琰,字文姬,又字昭姬。生卒年不详。东汉陈留郡圉县人,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。初嫁于卫仲道,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,后值因匈奴入侵,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,嫁给匈奴人,并生育了两个儿子。十二年后,曹操统一北方,用重金将蔡琰赎回,并将其嫁给董祀。蔡琰同时擅长文学、音乐、书法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有《蔡文姬集》一卷,但已经失传。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《悲愤诗》二首和《胡笳十八拍》。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,但“文姬归汉”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。

路温舒

路温舒
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
东方朔

东方朔

东方朔(前154年-前93年),本姓张,字曼倩,平原厌次(今山东德州陵县神头镇)人,西汉著名词赋家,幽默风趣且才华横溢,在政治方面也颇具天赋,他曾言政治得失,陈农战强国之计,但汉武帝始终把他当俳优看待,不以重用。东方朔一生著述甚丰,后人汇为《东方太中集》。

司马迁

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邹阳

邹阳

邹阳,散文家,齐人,是西汉时期很有名望的文学家。文帝时,为吴王刘濞门客,以文辩著名于世。吴王阴谋叛乱,邹阳上书谏止,吴王不听,因此与枚乘、严忌等离吴去梁,为景帝少弟梁孝王门客。邹阳“为人有智略,慷慨不苟合”,后被人诬陷入狱,险被处死。他在狱中上书梁孝王,表白自己的心迹。梁孝王见书大悦,立命释放,并尊为上客。邹阳有文七篇,现存两篇,即《上书吴王》、《于狱中上书自明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