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旷撞晋平公
[先秦]:韩非
晋平公与群臣饮,饮酣,乃喟然叹曰:“莫乐为人君!惟其言而莫之违。”师旷侍坐于前,援琴撞之。公被衽而避,琴坏于壁。公曰:“太师谁撞?”师旷曰:“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,故撞之。”公曰:“寡人也。”师旷曰:“哑!是非君人者之言也。”左右请除之。公曰:“释之,以为寡人戒。”
晉平公與群臣飲,飲酣,乃喟然歎曰:“莫樂為人君!惟其言而莫之違。”師曠侍坐于前,援琴撞之。公被衽而避,琴壞于壁。公曰:“太師誰撞?”師曠曰:“今者有小人言于側者,故撞之。”公曰:“寡人也。”師曠曰:“啞!是非君人者之言也。”左右請除之。公曰:“釋之,以為寡人戒。”
“师旷撞晋平公”译文及注释
译文
晋平公和臣子们在一起喝酒。酒喝的正高兴时,他就得意地说:“没有谁比做国君更快乐的了!只有他的话没有谁敢违背!”师旷正在旁边陪坐,听了这话,便拿起琴朝他撞去。晋平公连忙收起衣襟躲让。琴在墙壁上撞坏了。晋平公说:“乐师, 您撞谁呀?”师旷故意答道:“刚才有个小人在胡说八道,因此我气得要撞他。”晋平公说:“说话的是我呀。”师旷说:“哎!这不是为人君主的人应说的话啊!”左右臣子认为师旷犯上,都要求惩办他。晋平公说:“放了他吧,我要把这件事(或“师旷讲的话”)当作一个警告。”
注释
选自《韩非子》。
莫乐为人君——没有比做人君再快乐的了。
莫之违——没有人敢违背他
师旷——名旷,字子野,是春秋后期晋国宫廷中的盲乐师。
师旷侍坐于前——师旷陪坐在前面
援——执持,拿。
衽——衣襟、长袍。
太师——师旷。谁撞,即撞谁。
言于侧——于侧言。
哑——表示不以为然的惊叹声。
除——清除,去掉。除之:除掉他
故——所以
被——通“披”,披着。
师旷——盲人乐师。
是非君人者——这不是国君
谁撞——撞谁
释——放
酣——(喝得)正高兴的时候
喟然————叹息的样子
倒装句
太师谁撞:应为“太师撞谁”
惟其言而莫之违:应为“惟其言而莫违之”
先秦·韩非的简介

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(约公元前281年),卒于秦王政十四年(公元前233年),韩非为韩国公子(即国君之子),汉族,战国末期韩国人(今河南省新郑)。师从荀子,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、思想家,政论家和散文家,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后世称“韩子”或“韩非子”,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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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韩非的诗(10篇)〕
先秦:
韩非
晋平公与群臣饮,饮酣,乃喟然叹曰:“莫乐为人君!惟其言而莫之违。”师旷侍坐于前,援琴撞之。公被衽而避,琴坏于壁。公曰:“太师谁撞?”师旷曰:“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,故撞之。”公曰:“寡人也。”师旷曰:“哑!是非君人者之言也。”左右请除之。公曰:“释之,以为寡人戒。”
晉平公與群臣飲,飲酣,乃喟然歎曰:“莫樂為人君!惟其言而莫之違。”師曠侍坐于前,援琴撞之。公被衽而避,琴壞于壁。公曰:“太師誰撞?”師曠曰:“今者有小人言于側者,故撞之。”公曰:“寡人也。”師曠曰:“啞!是非君人者之言也。”左右請除之。公曰:“釋之,以為寡人戒。”
两汉:
刘向
楚有祠者,赐其舍人卮酒,舍人相谓曰:“数人饮之不足,一人饮之有余。请画地为蛇,先成者饮酒。”
一人蛇先成,引酒且饮之,乃左手持卮,右手画蛇,曰:“吾能为之足。”未成,一人之蛇成,夺其卮曰:“蛇固无足,子安能为之足?”遂饮其酒。为蛇足者,终亡其酒。
楚有祠者,賜其舍人卮酒,舍人相謂曰:“數人飲之不足,一人飲之有餘。請畫地為蛇,先成者飲酒。”
一人蛇先成,引酒且飲之,乃左手持卮,右手畫蛇,曰:“吾能為之足。”未成,一人之蛇成,奪其卮曰:“蛇固無足,子安能為之足?”遂飲其酒。為蛇足者,終亡其酒。
两汉:
刘向
邹孟轲母,号孟母。其舍近墓。孟子之少时,嬉游为墓间之事。孟母曰:“此非吾所以居处子。”乃去,舍市旁。其嬉游为贾人炫卖之事。孟母又曰:“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。”复徙居学宫之旁。其嬉游乃设俎豆,揖让进退。孟母曰:“真可以处居子矣。”遂居。及孟子长,学六艺,卒成大儒之名。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。
鄒孟轲母,号孟母。其舍近墓。孟子之少時,嬉遊為墓間之事。孟母曰:“此非吾所以居處子。”乃去,舍市旁。其嬉遊為賈人炫賣之事。孟母又曰:“此非吾所以處吾子也。”複徙居學宮之旁。其嬉遊乃設俎豆,揖讓進退。孟母曰:“真可以處居子矣。”遂居。及孟子長,學六藝,卒成大儒之名。君子謂孟母善以漸化。
两汉:
刘向
庞葱与太子质于邯郸,谓魏王曰:‘今一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’王曰:‘否。’‘二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’王曰:‘寡人疑之矣。’‘三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’王曰:‘寡人信之矣。’庞葱曰:‘夫市之无虎明矣,然而三人言而成虎。今邯郸去大梁也远于市,而议臣者过于三人,愿王察之。’王曰:‘寡人自为知。’于是辞行,而谗言先至。后太子罢质,果不得见。(庞葱 一作:庞恭)
龐蔥與太子質于邯鄲,謂魏王曰:‘今一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’王曰:‘否。’‘二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’王曰:‘寡人疑之矣。’‘三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’王曰:‘寡人信之矣。’龐蔥曰:‘夫市之無虎明矣,然而三人言而成虎。今邯鄲去大梁也遠于市,而議臣者過于三人,願王察之。’王曰:‘寡人自為知。’于是辭行,而讒言先至。後太子罷質,果不得見。(龐蔥 一作:龐恭)
先秦:
韩非
郑人有欲买履者,先自度其足,而置之其坐。至之市,而忘操之。已得履,乃曰:“吾忘持度。”反归取之。及反,市罢,遂不得履。人曰:“何不试之以足?”曰:“宁信度,无自信也。”(郑人有欲买履者 一作:郑人有且置履者)
鄭人有欲買履者,先自度其足,而置之其坐。至之市,而忘操之。已得履,乃曰:“吾忘持度。”反歸取之。及反,市罷,遂不得履。人曰:“何不試之以足?”曰:“甯信度,無自信也。”(鄭人有欲買履者 一作:鄭人有且置履者)
两汉:
刘向
叶公子高好龙,钩以写龙,凿以写龙,屋室雕文以写龙。于是天龙闻而下之,窥头于牖,施尾于堂。 叶公见之,弃而还走,失其魂魄,五色无主。是叶公非好龙也,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。
葉公子高好龍,鈎以寫龍,鑿以寫龍,屋室雕文以寫龍。于是天龍聞而下之,窺頭于牖,施尾于堂。 葉公見之,棄而還走,失其魂魄,五色無主。是葉公非好龍也,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。
先秦:
韩非
曾子之妻之市,其子随之而泣。其母曰:“汝还,顾反为女杀彘。”妻适市来,曾子欲捕彘杀之。妻止之曰:“特与婴儿戏耳。”曾子曰:“婴儿非与戏也。婴儿非有知也,待父母而学者也,听父母之教。今子欺之,是教子欺也。母欺子,子而不信其母,非所以成教也。”遂烹彘也。
曾子之妻之市,其子随之而泣。其母曰:“汝還,顧反為女殺彘。”妻适市來,曾子欲捕彘殺之。妻止之曰:“特與嬰兒戲耳。”曾子曰:“嬰兒非與戲也。嬰兒非有知也,待父母而學者也,聽父母之教。今子欺之,是教子欺也。母欺子,子而不信其母,非所以成教也。”遂烹彘也。
先秦:
韩非
齐宣王使人吹竽,必三百人。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,宣王说之,廪食以数百人。宣王死,湣王立,好一一听之,处士逃。
齊宣王使人吹竽,必三百人。南郭處士請為王吹竽,宣王說之,廪食以數百人。宣王死,湣王立,好一一聽之,處士逃。
先秦:
列御寇
杨子之邻人亡羊,既率其党,又请杨子之竖追之。杨子曰:“嘻!亡一羊,何追者之众?”邻人曰:“多歧路。”既反,问:“获羊乎?”曰:“亡之矣。” 曰:“奚亡之?”曰:“歧路之中又有歧焉,吾不知所之,所以反也。”
杨子戚然变容,不言者移时,不笑者竟日。门人怪之,请曰:“羊,贱畜,又非夫子之有,而损言笑者,何哉?”杨子不答。门人不获所命。
弟子孟孙阳出,以告心都子。心都子他日与孟孙阳偕入,而问曰:“昔有昆弟三人,游齐鲁之间,同师而学,进仁义之道而归。其父曰:‘仁义之道若何?’伯曰:‘仁义使我爱身而后名。’仲曰:‘仁义使我杀身以成名。’叔曰:‘仁义使我身名并全。’彼三术相反, 而同出于儒。孰是孰非邪?”杨子曰:“人有滨河而居者,习于水,勇于泅,操舟鬻渡,利供百口。裹粮就学者成徒,而溺死者几半。本学泅,不学溺,而利害如此。若以为孰是孰非?”
心都子嘿然而出。孟孙阳让之曰:“何吾子问之迂,夫子答之僻?吾惑愈甚。”心都子曰:“大道以多歧亡羊,学者以多方丧生。学非本不同,非本不一,而末异若是。唯归同反一,为亡得丧。子长先生之门,习先生之道,而不达先生之况也,哀哉!”
楊子之鄰人亡羊,既率其黨,又請楊子之豎追之。楊子曰:“嘻!亡一羊,何追者之衆?”鄰人曰:“多歧路。”既反,問:“獲羊乎?”曰:“亡之矣。” 曰:“奚亡之?”曰:“歧路之中又有歧焉,吾不知所之,所以反也。”
楊子戚然變容,不言者移時,不笑者竟日。門人怪之,請曰:“羊,賤畜,又非夫子之有,而損言笑者,何哉?”楊子不答。門人不獲所命。
弟子孟孫陽出,以告心都子。心都子他日與孟孫陽偕入,而問曰:“昔有昆弟三人,遊齊魯之間,同師而學,進仁義之道而歸。其父曰:‘仁義之道若何?’伯曰:‘仁義使我愛身而後名。’仲曰:‘仁義使我殺身以成名。’叔曰:‘仁義使我身名并全。’彼三術相反, 而同出于儒。孰是孰非邪?”楊子曰:“人有濱河而居者,習于水,勇于泅,操舟鬻渡,利供百口。裹糧就學者成徒,而溺死者幾半。本學泅,不學溺,而利害如此。若以為孰是孰非?”
心都子嘿然而出。孟孫陽讓之曰:“何吾子問之迂,夫子答之僻?吾惑愈甚。”心都子曰:“大道以多歧亡羊,學者以多方喪生。學非本不同,非本不一,而末異若是。唯歸同反一,為亡得喪。子長先生之門,習先生之道,而不達先生之況也,哀哉!”
先秦:
刘向
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齊景公好弋,使燭鄒主鳥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殺之。晏子曰: “燭鄒有罪三,請數之以其罪殺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數之公前,曰:“燭鄒,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,是罪二也;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 ,是罪三也。數燭鄒罪已畢,請殺之 。”公曰:“勿殺!寡人聞命矣。”